土地置換合同糾紛: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土地置換合同糾紛: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承包土地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是:
1、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
2、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3、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仲裁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選擇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的方法是:
1、協商,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 ...
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四種途徑,即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合同法》第128條: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 ...
解決辦法如下:
(1)和解。(2)調解。(3)仲裁。(4)訴訟。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
解決合同糾紛共有4種方式:
一是用協商的方式;
二是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
四是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 ...
租賃房屋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
1、協商解決;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出面調解解決;
3、到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
著作權合同糾紛,可以透過調解方式解決。調解一般是在第三人的參與下進行,但是這是一種訴訟外的調解,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是靠當事人自覺履行。如果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協議,則無法請求強制執行。當事人對達成的調解協議反悔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 ...
一、協商解決
找當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建委(負責租房等問題)或者中介進行協調。
二、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