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有下列處理途徑: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合同糾紛有下列處理途徑: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
(2)、實物抵債。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
(2)、訴訟管轄。
(3)、訴訟保全。
(4)、調解及判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選擇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的方法是:
1、協商,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