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汙染物:包括無機汙染物和有機汙染物。前者如汞、鎘、鉛、砷等重金屬,過量的氮、磷植物營養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後者如各種化學農藥、石油及其裂解產物,以及其他各類有機合成產物等。
2、物理汙染物:來自工廠、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如尾礦、廢石、粉煤灰和工業垃圾等。
3、生物汙染物:帶有各種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衛生設施(包括醫院)排出的廢水、廢物以及廄肥等。
4、放射性汙染物:主要存在於核原料開採和大氣層核爆炸地區,以鍶和銫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長的放射性元素為主。
1、化學汙染物:包括無機汙染物和有機汙染物。前者如汞、鎘、鉛、砷等重金屬,過量的氮、磷植物營養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後者如各種化學農藥、石油及其裂解產物,以及其他各類有機合成產物等。
2、物理汙染物:來自工廠、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如尾礦、廢石、粉煤灰和工業垃圾等。
3、生物汙染物:帶有各種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衛生設施(包括醫院)排出的廢水、廢物以及廄肥等。
4、放射性汙染物:主要存在於核原料開採和大氣層核爆炸地區,以鍶和銫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長的放射性元素為主。
根據土壤應用功能和保護目標,劃分為三類:
1、第一類主要適用於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2、第二類主要適用於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汙染。
3、第三類主要適用於林地土壤及汙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汙染。
土壤類別指根據地域環境和土壤性質對土壤進行的分類。在我國根據地域環境不同,土壤一般分為磚紅壤、赤紅壤、紅壤和黃壤、黃棕壤、棕壤、暗棕壤、寒棕壤、褐土、黑鈣土、慄鈣土、棕鈣土、黑壚土、荒漠土、草甸土及漠土。
土壤是指地球表面的一層疏鬆的物質,由各種顆粒狀礦物質、有機物質、水分、空氣、微生物等組成,能生長植物。土壤由岩石風化而成的礦物質、動植物、微生物殘體腐解產生的有機質、土壤生物(固相物質)以及水分(液相物質)、空氣(氣相物質)、氧化的腐殖質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