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在人民檢察院批捕後公安局提審嗎

在人民檢察院批捕後公安局提審嗎

  公安局並不是只能在人民檢察院批捕以後才能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的,在人民檢察院還沒有正式批捕之前,公安機關就會先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間肯定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提審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檢察院的批捕並不衝突,被提審的次數,法律上也沒有限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批捕後能不起訴嗎

  人民檢察院批捕後,如果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是不會起訴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批捕還會提審嗎

  在檢察院批捕之後,是可以提審犯罪嫌疑人的,這因為批捕後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案情,況且,即使公安機關已經把案件交到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提審犯罪嫌疑人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檢察院批捕調解有用

  檢察院批捕後調解有用。檢察機關逮捕嫌疑人後,如果嫌疑人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後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檢察機關可以進行和解。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 ...

家屬在檢察院批捕可以見面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   批捕後家屬不可以會見,在判決生效後可以會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 ...

人民檢察院批捕以後必須開庭

  人民檢察院批捕以後必須開庭。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

檢察院批捕還可以取消

  檢察院批捕後可以撤銷或者是變更。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檢察院。 ...

檢察院批捕可以取保候審

  在檢察院批捕後,如果是犯罪行為較輕的,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但是,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 ...

人民檢察院批捕給通知

  人民檢察院決定批捕的,會下達批捕通知書。批捕後會在24小時內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屬。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

檢察院批捕能放人

  檢察院批捕後能放人,如果證據不足是可以放人的。還可以要求補充偵查,補充後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訴並釋放當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後,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決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並不等於沒有犯罪事實發生,只要有犯罪事實,偵查機關就應當在立案後繼續偵查。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