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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

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可解除

  第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種種情形)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可延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什麼情況租賃合同不算違約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   3、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途、拒絕修復或者賠償的。   (二)對於承 ...

勞動合同終止補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 ...

什麼情況格式合同無效

  具有下列情況的格式條款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六)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 ...

什麼情況勞動糾紛法律不予受理

  勞動糾紛不予手受理的情形有:   1、未經勞動爭議仲裁程式的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的;   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超過了“十五天的訴訟時效”的規定;   3、訴訟請求人提起的勞動爭議訴訟,不屬於該受訴法院管轄;   4、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符合提起訴訟的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人事 ...

哪些情況可以要求終止探望權

  離婚後,如果父母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中止探望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 ...

什麼情況經濟合同無效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可見,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無效合同的情況有兩種:   一.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 ...

什麼情況勞動關係解除

  勞動關係的解除有三種情況,約定解除,法定解除與協商解除。   (一)法定解除的情形,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