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司法機關所堅持的觀點就是不允許司法鑑定程式在晚上進行。司法鑑定程式是司法機關和當事人用來查明犯罪事實,所必須的一種司法程式。但是由於司法鑑定自身的特殊性,國家司法機關對司法鑑定程式進行了相關的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三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我國的司法機關所堅持的觀點就是不允許司法鑑定程式在晚上進行。司法鑑定程式是司法機關和當事人用來查明犯罪事實,所必須的一種司法程式。但是由於司法鑑定自身的特殊性,國家司法機關對司法鑑定程式進行了相關的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三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可以不。雙方當事人也可直接共同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由此形成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可作為經雙方認可的證據材料提交法庭。
司法鑑定抽籤是當事人向受案法院提交書面鑑定申請,法院認為確有鑑定必要的,安排雙方當事人現場抽籤選取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並對相關事項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人名冊制度實施辦法》第十六條隨機選定鑑定人是指採用抽籤、搖號等隨機的方法,從鑑定人名冊中同一鑑定類別的鑑定人中確定鑑定人。
第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選定的鑑定人未納入鑑定人名冊時,鑑定督辦人應當對該鑑定人進行審查,發現重大問題的,應當主持當事人重新選定鑑定人。
司法鑑定是不能做假的。在司法實踐中,司法鑑定結論因為其客觀性、專業性,證明裡比較強,一般情況下,法官會採信司法鑑定結論。有的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認為鑑定的程式、鑑定方法等存在問題的,會認為司法鑑定存在弄虛作假的情形。但是司法鑑定基本上不會作假,鑑定機構的程式非常嚴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