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能去做司法鑑定,一般是做勞動能力鑑定,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評級,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不能去做司法鑑定,一般是做勞動能力鑑定,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評級,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公正。司法鑑定公正性原則是司法鑑定結論和司法鑑定活動的服務物件—訴訟活動所追求的目的之一。司法鑑定公正性原則,體現在程式公正、實體公正和鑑定主體公正三個方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工傷傷殘做司法鑑定是不可以的。
工傷按規定是做工傷傷殘鑑定的,工傷做司法鑑定不能作為工傷賠償的依據的。工傷傷殘鑑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而司法鑑定的依據是《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鑑定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鑑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