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保證期是: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工程質量保證期是: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在我國工程質量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者縣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局視窗報備,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工程應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註冊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工程應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工程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督註冊登記手續。
建築工程的質量保證期,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