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在我國職工被批捕後能否開除

在我國職工被批捕後能否開除

  被逮捕並非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被追究刑事責任才可以開除。逮捕是強制措施,並非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誰偵查

  偵查權只能由依法具有偵查權的機關即法定偵查機關行使,法定偵查機關主要是指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等,現實生活中絕大部分的案件均由公安機關偵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被批捕後取保候審的可能性大嗎

  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批捕後也能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批捕可以取保候審嗎

  被批捕後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 ...

酒駕判緩刑能否開除黨籍

  酒駕被判緩刑能開除黨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2、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3、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

再審駁回能否再次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被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再次申請再審。對一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後,當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如經二審法院審查後也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當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請再審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將不再處理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

批捕還能請律師會見嗎

  被批捕後是可以申請會見律師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 ...

我國檢察院不批捕的程式是什麼

  根據《刑訴法》第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

賭博罪批捕多久才判

  賭博罪被批捕後多久判刑要根據案情的進展確定,沒有統一規定。一般偵查階段最長可以達到八個月;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期為1個月,案件比較複雜的為1個半月;審判階段一審的期限普通程式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案件比較複雜可在二個半月內審結。   簡易程式的審理期為20天。二審的審理期限為一般為一個月,至遲不 ...

一旦犯罪嫌疑人批捕多久開庭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後,正常情況下,需要4-6個月的時間開庭。   【法律依據】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