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在我國起訴離婚雙方都到場嗎

在我國起訴離婚雙方都到場嗎

  離婚訴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離婚訴訟屬於身份關係。通常開庭時雙方都需要到場。雙方到場,才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如果被告不到場,法院可缺席判決;如果原告不到場,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需多長時間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通常情況下,普通的離婚案件會用簡易程式審理,從法院立案到作出判決通常要3個月時間。但如果是涉外婚姻、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通常會用六個月的時間,通常普通程式審理。第一次訴訟離婚,而法院又不判離的案件,想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家長都要去嗎

  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家長可去可不去,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要求,畢竟已經是成年人了,沒必要家長參與。

  但是可以去旁聽。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夫妻離婚需要雙方到場

  離婚分為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選擇方式不同需要的手續也不同,如果夫妻雙方就離婚和財產、撫養權分配問題都可以達成一致,則離婚可以帶上雙方身份證件和結婚證在戶籍所在地、或者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滿一年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這兩種都需要雙方親自親自到場 ...

我國起訴離婚多久開庭審理

  在我國起訴離婚開庭審理的時間是由法庭決定。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那天開始,人民法院一般會在七天之內決定立案或者是不立案。立案以後的五天內法院會將起訴狀的副本發給被告,只有在開庭前三天才會通知原被告雙方。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應訴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需要應訴,如果女方不應訴、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夫妻起訴離婚當時能立案

  夫妻起訴離婚法院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一般起訴離婚向法院遞交材料的當天就可以立案。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 ...

再次起訴離婚有時間限制

  再次起訴離婚有時間限制,從第一次判決生效之日起算,時間間隔為6個月。但有新情況、新理由的除外。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 ...

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房產強制分割

  離婚夫妻在離婚後發現還有財產沒有分割的,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的;或者在協議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財產。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分割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 ...

我國起訴離婚是怎麼起訴

  起訴離婚的手續是: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需要的身份及財產證據;   (3)除法律另行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