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在我國離婚房子給一方需要的時間是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需要提交房產證、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等材料。提交材料齊全後,才會受理辦理相關手續,,在辦理房屋過戶的時候,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具體的時間在十幾天左右。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時,對於夫妻的房子等其他共有財產,孩子是無權分配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孩兒不一定必須由母親撫養。如果未成年女孩兒與母親共同生活不利於其身心健康的,或者若十週歲以上的女孩兒明確表示不願由母親撫養的,則應由對方獲得女孩兒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 ...
婚前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分割的方法是:
(1)婚前購房並拿到房產證的,則房子歸產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2)婚前購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原則上是權利也歸產權登記一方,但要補償對方。
【法律依據】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
1、對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於系一方婚前所得,屬於婚前財產,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2、夫妻雙方結婚登記之後,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 ...
離婚分割時夫妻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法院將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法院組織競價,由出價高的得房,並由得房的一方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如果競價不成,可由法院判決確定。
2、一方想要房一方想要錢的,房價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相關審計部門對房屋作價評估,得房的一方給 ...
如果有房產證的住房在離婚協議中有明確歸屬,就按離婚協議執行。如果沒有明確寫明,一般會給產權證上誰的名字,再由該方補償另一方。當然,如果產權證上名字的一方是過錯方,有可能給另一方。還有種情況是看是否有小孩,小孩判撫養的一方,得房產的可能性大。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 ...
離婚糾紛是指依照法定手續解除婚姻關係。即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夫妻離婚房子過戶流程是:
1、準備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
2、在公證處辦理產權公證,如果有離婚判決書則無需辦理,同時交付產權公證費;
3、辦理房產交易轉繪;
4、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5、析產登記手續辦理並繳登記費;
6、取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