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罰金的,會被法院採取強制措施,會被列為失信人員。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不交罰金的,會被法院採取強制措施,會被列為失信人員。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在法院判刑後處罰金不能不交,罰金不同於罰款,罰金具有強制性的,必須繳納。在法院判刑後,若被告人不主動交罰金的話,法院應給予強制性追繳。
在服刑期間不繳納罰金的話,對於減刑和假釋都會從嚴處理,有可能不給予減刑或假釋,會直接影響法院的立功減刑。對於拒絕繳納罰金的,必須在刑期以及執行方式上有所體現,必須在以後的實際執行中有所體現,即在假釋、減刑必須有所限制。
租客與房東之間都應該遵守合同的約定,那麼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不會管的,他們去了也只是做調解工作。
目前對承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承租人在佔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的義務繳納租金。同時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交付。承租人逾期不予以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損失。
所以,如果租客拖欠租金行為惡劣的,建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