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膠,玻璃,金屬和布料。
2、廚餘垃圾包括剩飯剩菜,骨頭,菜根,雜葉等食品類廢物,經生物技術處理堆肥。
3、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等,需要特殊安全處理。
4、其他垃圾包括上述幾類以外,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採取衛生填埋。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膠,玻璃,金屬和布料。
2、廚餘垃圾包括剩飯剩菜,骨頭,菜根,雜葉等食品類廢物,經生物技術處理堆肥。
3、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日光燈,廢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等,需要特殊安全處理。
4、其他垃圾包括上述幾類以外,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採取衛生填埋。
1、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回收迴圈使用的資源比如,舊報紙、廢塑膠、廢紙、廢玻璃、廢金屬等廢棄物。主要種類又可以劃分為5小類:廢紙張(報紙、書本、紙箱、紙袋、信封),廢塑膠(塑膠瓶、塑膠桶、塑膠餐盒),廢金屬(金屬易拉罐、金屬瓶、金屬工具),廢玻璃(酒瓶、玻璃杯、窗玻璃、鏡子),織物(廢舊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藝用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
2、有害垃圾是指被國家納入《中國危險廢物名錄》,對人體健康和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且應當被專門處置的廢鎳鎘電池、廢藥品等廢棄物。主要種類分為3個小類:燈管類(廢電燈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家用化學品(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膠片),電池類(廢鎳鎘電池、氧化汞電池)。
3、廚餘垃圾是指生活或消費過程中產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骨骼內臟、瓜果皮核、菜幫菜葉、剩飯剩菜等。主要品種包括3個小類:廚餘垃圾(菜幫、菜葉、瓜果皮殼、剩飯剩菜、廢棄食物),餐廚垃圾(食品加工等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廢棄食用油脂),其他廚餘垃圾(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產品、畜禽內臟)。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包括清掃垃圾、廢棄的紙巾、衣被、廢棄的陶瓷品、衛廁垃圾等。
東莞市垃圾分類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簡明易行”的原則,在停車廣場、公共廁所、餐飲區、加油站、生活區、工作區等區域配齊配足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方便群眾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根據《高速公路服務區垃圾分類規範及操作指引》的要求,將垃圾分為4類:可回收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第一大類可回收物,指回收後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織物類、電子廢棄物類等。第二大類餐廚(廚餘)垃圾,指在食品加工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剩飯剩菜、菜幫菜葉、瓜果皮核、廢棄食物、廢棄食用油脂等易腐的垃圾。第三大類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餐飲(廚餘)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廢棄食品袋(盒)、廢棄保鮮膜、廢棄紙巾、廢棄瓶罐、灰土、菸頭、寵物糞便等。第四大類有害垃圾,指存在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害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電池、日光燈管、水銀溫度計、藥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