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在外地就醫需要先支付醫藥費,等到出院以後才可以去戶籍地辦理報銷醫療費用。
第二、 出院後讓主治醫生開收費單,住院期間的費用明細都要清清楚楚,然後要有醫生的簽名,接著就去辦理出院手續,開一個出院證明。
第三、 拿著住院者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銀行卡、醫院的收費單和出院證明去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第四、 把材料交給政府工作人員,按照政府工作人員的要求籤字,等政府辦理好以後退款就會打到你的賬戶中。
第一、 在外地就醫需要先支付醫藥費,等到出院以後才可以去戶籍地辦理報銷醫療費用。
第二、 出院後讓主治醫生開收費單,住院期間的費用明細都要清清楚楚,然後要有醫生的簽名,接著就去辦理出院手續,開一個出院證明。
第三、 拿著住院者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銀行卡、醫院的收費單和出院證明去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報銷醫療費用。
第四、 把材料交給政府工作人員,按照政府工作人員的要求籤字,等政府辦理好以後退款就會打到你的賬戶中。
先由本人全額墊付。出院後3個月內,到參保關係所在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逾期不辦理報銷手續;專項賬單由財政、稅務部門制定或監督的醫療服務收費;經患者或其家屬簽字認可的費用清單、中藥複方及相關檢驗報告;出具醫院病死證明;社會保險卡;被保險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儲蓄賬戶。《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確認手續後,方可在經認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其個人醫療帳戶金額可憑醫保卡的任一營業網點支取,用於支會門診一般疾病費用及在藥店購藥配藥的費用。
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專案治療)可到已認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和門診特定專案治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自出院之日起1個月內憑以下資料由參保單位向市醫保中心申請報銷:
(1)醫療保險卡的正反面影印件
(2)已確認的《異地就醫申請表》影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屬門診特定專案的醫療費用需附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的《門特申請單》影印件(急診留觀除外)。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的正式了票(背後有報銷人簽名)
2、參保人員到外地(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出差、學習、探親期間患急病時,可到當地公立醫院就醫,門診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經核准的住院(含急診留觀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參保人現金墊付後,由經辦人憑材料到市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
(1)參保人單位證明。
(2)醫療保險卡正、反面影印件。
(3)出院或診斷證明。
(4)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5)醫療費用發票(背後有報銷人姓名)。
(6)住院病歷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