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中考政策中,對於外地來蘇借讀學生的報名辦法規定如下:外地在蘇州的借讀生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報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現初三年級借讀生經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批准後,可在原借讀學校報名借考和填報志願,師範除外:1、符合學籍管理借讀條件;2、外地在蘇企業在蘇工作職工的子女;3、回戶口所在地考試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
上述物件在申請借考時應提供有關證明。借讀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權利,執行統一的收費政策。借讀生就讀普通高中,必須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報考資格的規定。
蘇州中考政策中,對於外地來蘇借讀學生的報名辦法規定如下:外地在蘇州的借讀生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報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現初三年級借讀生經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批准後,可在原借讀學校報名借考和填報志願,師範除外:1、符合學籍管理借讀條件;2、外地在蘇企業在蘇工作職工的子女;3、回戶口所在地考試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
上述物件在申請借考時應提供有關證明。借讀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權利,執行統一的收費政策。借讀生就讀普通高中,必須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報考資格的規定。
外來人員子女求學要求:
1、父母的《臨時居住證》;
2、父母及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
3、父母在滬務工證明;
4、預防接種卡(也稱兒童預防接種證)。
規定必須有1年或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從事家政服務等不適用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的人員,需提供街道居委、鄉鎮村委開具的從事1年或以上的就業證明。
至18年1月,外地戶口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名並報考普通高中:
1、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門開具“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身份證明的考生;
2、有區教委開具“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的考生;
3、有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的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4、有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開具證明的隨軍子女考生;
5、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員子女考生;
6、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父母一方為北京市正式常住戶籍證明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