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局充電寶帶上飛機相關規定如下:
1、嚴禁在托執行李中攜帶充電寶。
2、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
3、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過兩個。
4、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還有以下東西不能帶上飛機:
1、打火機、刀具、異味食品、水、酒、飲料。
2、酒精度24度的酒類物品交運量受限制;酒精度24度至70度間交運總量超5升不能帶上飛機。
3、液態物品,包括所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物品。
根據民航局充電寶帶上飛機相關規定如下:
1、嚴禁在托執行李中攜帶充電寶。
2、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
3、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過兩個。
4、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還有以下東西不能帶上飛機:
1、打火機、刀具、異味食品、水、酒、飲料。
2、酒精度24度的酒類物品交運量受限制;酒精度24度至70度間交運總量超5升不能帶上飛機。
3、液態物品,包括所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物品。
中國民航侷限制上機充電寶的規格2014年8月,中國民航局對充電寶的容量做出了限制,規定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通常我們購買的10000毫安時的充電寶標稱的額定能量是37Wh,那麼根據民航局的規定,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攜帶最大為27000毫安時的充電寶上飛機。當單個充電寶的容量超過了27000毫安時的時候,就不能自由帶上飛機了,需要批准才行。折算下來160Wh差不多是43243毫安時的容量。也就是說27000-43243毫安時的容量的移動電源需經批准才能帶上飛機。如果要攜帶充電寶上飛機,看看你手中的充電寶是否符合上機的標準。
港龍航空可以帶額定能量小於100Wh的充電寶。
攜帶移動電源上飛機有相關的規定,額定能量在100Wh以內的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不能攜帶充電寶的規定,三無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三無充電寶就是在充電寶上沒有標明具體的生產廠家,沒有標明額定的容量,沒有標明輸入和輸出電壓,充電寶上沒有標明任何引數的,一律禁止帶上飛機;所有的充電寶一律不能託運,只能當做手提行李攜帶上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