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車時如果遇到車輛突發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需要靠邊停車,或者遇到牽引故障車輛,不管是牽引車還是被牽引車,車輛均應當及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稱為“雙閃。車輛靠邊停車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之後,車主應儘量遠離故障車輛並關閉遠光燈和近光燈,避免電瓶出現虧電現象。國道、高速公路或者沒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夜間行車時,車主最好使用遠光燈照明,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表板上會有醒目的藍色燈亮起提示。不過,提醒車主,道路會車時應及時換回近光燈,以免刺眼的遠光燈造成對方司機眩目,減少對面車主的駕車視線干擾。
夜間行車時如果遇到車輛突發故障、交通事故等情況需要靠邊停車,或者遇到牽引故障車輛,不管是牽引車還是被牽引車,車輛均應當及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稱為“雙閃。車輛靠邊停車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之後,車主應儘量遠離故障車輛並關閉遠光燈和近光燈,避免電瓶出現虧電現象。國道、高速公路或者沒有路燈照明的公路上夜間行車時,車主最好使用遠光燈照明,遠光燈亮起時,車內儀表板上會有醒目的藍色燈亮起提示。不過,提醒車主,道路會車時應及時換回近光燈,以免刺眼的遠光燈造成對方司機眩目,減少對面車主的駕車視線干擾。
1、白天臨時停車不需要開燈,夜間臨時停車要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2、危險報警閃光燈,通常稱為“雙蹦”(紅三角里有個!的標誌按扭開關,俗稱雙閃燈或雙跳燈),是一種提醒其他車輛與行人注意本車發生了特殊情況的訊號燈。示廓燈就是車前、後方最邊上的燈。大貨車的車頂上以及側面也有示廓燈。前位燈與後位燈,俗稱小燈,也有人叫做示寬燈。它的作用,主要是用以表示汽車的存在及大體的寬度,便於其他車輛在會車和超車時判斷。
機動車在夜間臨時停車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拓展資料:
科目三燈光使用操作
1、夜間透過路口【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2、夜間透過拱橋【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3、夜間透過坡路【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4、夜間透過急彎【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5、夜間透過人行橫道【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6、夜間透過沒有訊號燈路口【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7、前方有車輛駛來請會車【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8、夜間超車,將超越前方車輛【遠近光燈交替使用一次】
9、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近光燈】
10、前方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道路【遠光燈】
11.前方進入有路燈,照明良好道路【近光燈】
12.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先按△,再關閉近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