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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高空墜物致人死亡責任怎麼算

大廈高空墜物致人死亡責任怎麼算

  大廈高空墜物致人死亡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高空墜物屬於一般民事侵權,應當由侵權人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此,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對於玻璃窗的墜落沒有過錯,否則就推定其存在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高空墜物砸人物業責任有哪些

  高空墜物砸人物業責任有:

  1、安全工作責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2、物業的養護工作責任,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7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高空墜物傷人怎麼確定責任

  高空墜物傷人,有具體責任人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無具體責任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大風高空責任在於誰

  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損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 ...

高空怎麼避責

  高空墜物,我國使用的是無過錯推定的原則,也就是說,這個行為,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是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責任。小區裡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由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確,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 ...

乘客開門死亡責任如何劃分

  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的劃分是如果是駕駛員與乘客共同過失行為所造成,構成共同侵權,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該計程車在保險公司購買車輛保險,保險公司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在投保範圍內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2條,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 ...

高空起訴整棟樓可以嗎

  高空墜物傷人起訴整棟樓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

高空事故怎樣處理

  高空墜物傷人事故的處理是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 ...

高空的管轄部門責任如何承擔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由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確,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 ...

乘客開門死亡責任該如何劃分

  乘客開門致人死亡責任劃分依據如下:   開車門一方的駕駛員有義務提醒車上乘客下車注意觀察後方,而乘客有義務觀察後方情況。所以基本上是駕駛員和乘客負同等責任,但開車門一方整體是全責,承保其車輛保險的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全責的賠償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部分,由駕駛員和開門的乘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方全部賠償後,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