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資料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2018年12月20日,大資料殺熟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2、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線上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資料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1、大資料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的現象。2018年12月20日,大資料殺熟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2、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線上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資料分析等技術手段,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釋出《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種智慧裝置的深入應用,我們生活越來越便捷的同時,個人隱私資訊保護也面臨嚴峻挑戰。現如今個人資訊洩露情況十分普遍,個人資訊保護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據悉,個人資訊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面我們來具體瞭解下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於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對人臉資訊等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作出規制,完善個人資訊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等,充分回應了社會關切,為破解個人資訊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目前,仍有一些應用程式存在超範圍收集個人資訊的問題,我國已形成一套相對完善的個人資訊保護法律體系,為針對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大資料分析、評估消費者個人特徵用於商業營銷的“大資料殺熟”問題,個人資訊保護法給予明確禁止,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以上就是個人資訊保護法11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內容介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所謂“大資料殺熟”,有人將其定義為網際網路廠商利用自己所擁有的使用者資料,對老使用者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
2、也就是說: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項服務,網際網路廠商顯示給老使用者的價格要高於新使用者。
3、此前,媒體調查就曾發現,在機票、酒店、電影、電商、出行等多個價格有波動的平臺都存在類似情況,且在線上旅遊平臺較為普遍,而國外一些網站早已有過類似情況。
4、還有一種根據使用者的“上一次行為”而預設捆綁相應服務,例如剛剛註冊會員的使用者,他在購買機票時,系統僅預設顯示一張機票的價格;
5、而一旦他在這一次同時勾選了貴賓休息室、接送機服務或酒店優惠券等附加服務,那麼在下一次下單時,系統會預設幫他勾選同樣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