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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個人債務包括了什麼

夫妻之間個人債務包括了什麼

  夫妻之間個人債務包括以下情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夫妻的個人債務怎樣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1、出借人與借款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該約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所借款項並非用於家庭生產經營或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後夫妻之間的債務糾紛怎麼弄

  夫妻離婚的時候債務如何償還要依據債務的型別而定,如果是個人債務的,由個人承擔,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婚前個人債務要怎麼處理

  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夫妻個人債務認定標準是什麼

  夫妻個人債務認定標準是: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投資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4、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   5、夫妻一方因 ...

夫妻個人債務是如何認定的

  下列債務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一、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婚前債務;   二、婚內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五、夫妻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擔的債務;   六、夫妻一方因侵權行為或犯 ...

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 ...

夫妻離婚前個人債務應該由誰償還

  婚前一方債務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個人償還,但是特殊情況下,比如下面所列的四種情況下,在債權人舉證充分的情況下,則會進行轉化:   (1)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婚後共同債務;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 ...

夫妻債務哪些情況下為個人債務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一、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二、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四、其他應屬個人 ...

免除債務的特點包括哪些

  免除債務的特點有:   一、免除是無因行為。   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麼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二、免除為無償行為。   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