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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如何約定才有效

夫妻財產如何約定才有效

  夫妻財產約定的有效條件是:

  1、約定的主體要合法。

  2、雙方意願表示要合法。

  3、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

  4、約定的形式必須合法。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財產約定不公證還有效嗎

  夫妻財產約定不公證還有效,夫妻之間在婚前或婚姻存續期間,可以約定夫妻財產協議,約定的夫妻財產協議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也可以不公證也有效。

  根據《婚姻法》規定,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製。

夫妻財產約定有什麼法律效力

  對內效力為: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對外效力為:凡第三人事先知道該夫妻財產約定的,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否則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財產約定的條件有哪些

  有下列條件:   1、訂立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當事人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約定的內容是雙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願等情況下作出的約定無效。   3、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並且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 ...

婚內財產約定協議書有效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 ...

第三人撤銷夫妻財產約定是否合法

  第三人撤銷夫妻財產約定,是合法的。   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財產清償。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則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來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第三人可以請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屬於夫或妻一方債務,則由夫或妻一方財產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財產約定合同有效

  一般來說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在婚內財產協議中,有以下情形的,合同無效:   (1)財產歸子女。   (2)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   (3)誰提離婚誰無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 ...

夫妻財產約定離婚後需要還嗎

  需要還。   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對財產進行約定。雙方透過借貸義務,實質上明確了該部分借款的所有權,從而形成了夫妻雙方對該部分財產的約定。   對基於雙方財產所有權約定而產生的債權,應當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 ...

夫妻財產約定要件有哪些

  1、夫妻財產約定具有身份屬性;   2、訂立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當事人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   3、約定必須完全自願,意思表示真實;   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並且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 ...

夫妻財產約定書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財產關係進行約定後,對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約束力。約定的效力,可分為對內(指夫妻雙方)效力與對外(指第三人)效力。   1、對內效力:對夫妻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即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2、對外效力:在涉及第三人利益時,由於夫妻財產約定沒有公示,就不具有對抗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