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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家暴證據有哪些

夫妻離婚家暴證據有哪些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家暴證據如下: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

  3、遭受暴力就要及時報警,留下幾次報警的證據。

家暴起訴離婚收集的證據有哪些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收集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

  3、證人證言。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離婚房產拍賣手續有哪些流程

  夫妻離婚房產拍賣手續的流程有:

  1、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式,法院應當委託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其進行價格評估;

  2、價格評估完成後,法院可組織執行雙方當事人協商,按評估價格將被執行人財產抵債給申請執行人;

  3、法院依職權選定拍賣機構,拍賣機構確定後,法院與拍賣機構進行協商,簽訂委託拍賣合同;

  4、法院應當以評估價格為基礎確定拍賣保留價並告知拍賣機構;

  5、舉行拍賣會,對拍賣結果,法院應依法進行審查。


離婚證據怎麼處理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製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    ...

法院離婚所需證據哪些

  離婚的重要標準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需要達到判定離婚的目的,在證明上需要包括證明婚姻存在,證明感情破裂以及如何分配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主要的證明材料包括:1、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2、引起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的證明材料;3、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及相應的財產清單;4、關於子女的證明材料,包括子女的基本資訊以及子 ...

離婚賠償的情形哪些

  家暴離婚賠償的情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起訴離婚證據怎麼辦

  (1)家暴可以透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傷勢鑑定等證據。   (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二次訴訟來實現離婚。   因此對於有家暴情形的建議透 ...

分居兩年 離婚證據哪些

  分居兩年離婚的證據包括: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 ...

沒有證據能夠起訴離婚

  根據法律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若遭遇家暴卻沒有證據,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只是沒有證據法官可能不會判決夫妻離婚,需要起訴方可以在第一次判決生效後6個月後再行起訴,沒有特殊情況法院往往都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 ...

開庭離婚財產證據哪些

  開庭離婚財產證據有對方收入情況、房產情況、車輛情況、其他財產情況等,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