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共同清償,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債務,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離婚後共同債務分割方法是:
1、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 ...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
離婚時共同債務的認定有以下情形:
1、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子女或贍養老人等義務所負的債務;
3、為一方或雙方教育、培訓所負的債務;
4、夫妻共同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雙方約定的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 ...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承擔,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債務,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債務視為個人債務,配偶離婚時不承擔此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 ...
夫妻離婚時,債務的清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我國《婚姻法》規定,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擔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即不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借債一方償還。 ...
離婚債務一般情況下是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分割,即無協議約定的情況下,由法院根據照顧子女撫養一方、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對照顧方少分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