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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隱藏財產要如何追回

夫妻離婚隱藏財產要如何追回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對方隱藏財產要怎麼處理

  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夫妻離婚的財產法院是怎麼判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後財產約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後生活有困難;一方身體患有疾病;離婚是由於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該方有過錯,相對而言,對方就屬弱者;離婚是由於男方的暴力行為所致,女方即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時,則在分割財產時,以平均分配為基礎適當向弱者傾斜;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時,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房子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離婚房子財產可以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夫妻離婚的債務怎麼承擔

  夫妻離婚時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 ...

夫妻離婚共同財產如何計算的原則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   (1)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   (2)男女平等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4)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 ...

出軌導致離婚財產怎麼分

  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是平均分割,但是如果一方出軌,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其進行損害補償,或者在財產分割的時候要求多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

夫妻離婚彩禮錢能回來嗎

  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話,要求退還彩禮是能夠得到法院支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 ...

夫妻離婚孩子財產歸誰

  父母離婚的並不影響孩子名下的財產歸屬,該部分財產仍然屬於孩子所有,財產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權是屬於孩子,而不是離婚的父母。   離婚的夫妻屬於非物權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繼續以孩子法定監護人的身份替孩子管理名下的財產,直至到成年。   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只能處分對 ...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怎麼辦

  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的進行是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