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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哪些人可以領

失業保險金哪些人可以領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領取怎麼領

  1、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覆的稽核意見。

  2、社保局規定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要求個人具備,不是個人原因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的,有再就業要求的,願意接受再就業培訓的。

  3、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並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社保局統一格式4聯式,失業證明,社保局統一格式一式兩份,失業登表,社保局統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

  5、個人後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稽核檔案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然後從下一個月起,失業人員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失業保險金還可以領失業補助金嗎

  1、領失業保險金不可以領失業補助金。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實現就業,其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將被封存,待再次失業後才能按規定予以重新計發。因此,若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失業保險金就會封存,而不能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金: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髮放失業保險金。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失業保險金還能失業補助金嗎

  1、領了失業保險金不能領失業補助金。   2、如果你上次領完以後,再就業並再次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再次失業可以再次申領。   3、在下次申領的時候,總計不能超過24個月,比如你第一次應該申領18個月,但只領了2個月,第二次可以申請10個月,加上上次剩的16個月,則合計可以申領26個月,但因為不能超 ...

重慶市的失業保險金能一次性

  失業保險金,因為是對失業期間的津貼,隨時找到工作都會停發,失業金是不能一次性領取的。但在一些地方有些時期,國企下崗人員太多,意見很大,為了穩定這些人的情緒,也出臺過一次性領取的政策。可以向重慶社保局申請一次性領取,看看還是否執行這個政策。 ...

什麼可以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 ...

失業保險金可以失業補助金

  1、失業金是退休前,被動失業(單位解僱)時失業保險發放的救助金,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開始按月領養老金,不屬於被動失業狀態,不再是失業保險救助範圍,即使退休前辦理失業金領取的,在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開始領養老金時,失業金也會停止發放。   2、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 ...

失業金還能失業保險金

  失業再就業後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

失業保險金申領失敗是原因有哪些

  1、沒有滿足所有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提交的材料不齊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 ...

失業保險滿多少年的可以失業保險金

  1、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十年以上的,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