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到孩子撫養權是不能隨意改姓的,變更子女的姓名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的,僅僅擁有撫養權,是不可以擅自變更子女姓名的。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無論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也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變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女方條件差影響子女正常生活的,男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 ...
離婚擁有孩子撫養權,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可以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 ...
離婚之後想要孩子撫養權能否要到,要看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如果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是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從以上我國法律規範可以得出結論:父母離婚,無論子女歸誰撫養,父母雙方仍是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人,具有的監護權仍然存在。
因此離婚後的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自 ...
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沒有撫養能力時,孩子的撫養權是可以歸非父母所有的,可以讓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孩子在哺乳期內,一般隨母親生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 ...
父母離婚後,孩子的姓是可以改的,可以改期隨母姓或者隨母親另外的伴侶而姓。根據《婚姻法》,父母離婚後,孩子可以繼續喝父親姓,一般而言,想要給孩子改姓的,雙方都應該進行協商再行,父母離婚,沒有一方是可以隨便擅自更改孩子姓名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 ...
沒有子女撫養權是可以給子女買保險的,給子女買保險和撫養權沒有任何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