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虛偽狡詐,貪得無厭,不知滿足,虛偽,狡猾,沒有節制,一味貪多。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做事刁鑽、詭詐,而且極其陰險狡猾,在佔有慾方面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的慾望。這種人往往被視為對社會有害,他們會不擇手段,常忽視其他人的福利而最終達到佔有的目的。
造句:
1、一個罪犯因為奸詐貪婪,心術不正,最終被處以極刑。
2、他一副奸詐貪婪的樣子,讓人厭惡。
3、有個叫逄蒙的人,他奸詐貪婪,也隨著眾人拜在後羿的門下。
4、那個奸詐貪婪的小人終於受到國法的嚴厲制裁。
形容虛偽狡詐,貪得無厭,不知滿足,虛偽,狡猾,沒有節制,一味貪多。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做事刁鑽、詭詐,而且極其陰險狡猾,在佔有慾方面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的慾望。這種人往往被視為對社會有害,他們會不擇手段,常忽視其他人的福利而最終達到佔有的目的。
造句:
1、一個罪犯因為奸詐貪婪,心術不正,最終被處以極刑。
2、他一副奸詐貪婪的樣子,讓人厭惡。
3、有個叫逄蒙的人,他奸詐貪婪,也隨著眾人拜在後羿的門下。
4、那個奸詐貪婪的小人終於受到國法的嚴厲制裁。
貪得無厭,出自明朝馮夢龍與蔡元放《東周列國志》:“用民不恤;貪得無厭。”
貪:求多。得:指追求名利。厭:滿足。原意:貪婪得到從不厭煩。今意:貪圖名利或金錢之心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用法:作謂語、定語;含貶義,形容人的貪婪。近義詞:得寸進尺、貪心不足、貪濫無厭、貪無止境。反義詞:一塵不染、知足常樂。歇後語:吃了五味想六味,當了皇帝想成仙。
1、釋義:貪:捨不得。 貪戀生存,畏懼死亡。指對敵作戰畏縮不前。
2、出處:《漢書·文三王傳》:“今立自知賊殺中郎曹將,冬月迫促,貪生畏死,即詐僵仆陽(佯)病,徼倖得逾於須臾。”
3、用法:作謂語、定語、賓語;指人沒有骨氣。
4、例句:才知道,他居然是個貪生怕死的人,早看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