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認識獨立思維是善於獨立地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特徵,而且獨立思維不容易受他人的暗示和影響,對別人提出的原理和結論,不盲目接受,而要經過自己的獨立思考和評價。
思維獨立是思維的品質之一,需要創造性地去認識現實,尋求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和新方法,從而提出新的解釋和結論;並且要從實際出發,嚴格地、科學地、批判地看待自己和別人的觀點。
正確認識獨立思維是善於獨立地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特徵,而且獨立思維不容易受他人的暗示和影響,對別人提出的原理和結論,不盲目接受,而要經過自己的獨立思考和評價。
思維獨立是思維的品質之一,需要創造性地去認識現實,尋求解決問題的新途徑和新方法,從而提出新的解釋和結論;並且要從實際出發,嚴格地、科學地、批判地看待自己和別人的觀點。
思維的獨立並不等同於一味追求獨特,而是意味著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同事接納他人合理、正確的意見。而且思維獨立性是思維的品質之一。是指善於獨立地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特徵。
思維最初是人腦藉助於語言對客觀事物的概括和間接的反應過程。思維以感知為基礎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義上的思維,涉及所有的認知或智力活動。它探索與發現事物的內部本質聯絡和規律性,是認識過程的高階階段。
在中山市,民間小廟隨處可見。
近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的大地上經歷了一次次疾風暴雨式的“破除迷信”活動和運動,民間信仰因此受到打擊和摧殘。這主要是受18世紀以來的西方啟蒙理性的影響,“迷信”和“淫祀”(拜鬼拜神、祈福禳災等功利性很明確的宗教行為)受到全社會的抵制與清除。在人們的眼中,民間信仰具有“無建制”、“無組織”、“非理性”、“反科學”等特徵。 直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貫徹與落實,民間信仰及其活動漸漸甦醒,重現於中國大地並日漸興盛起來。近年來,筆者曾多次深入廣東中山市各鎮、區進行民間信仰狀況的田野調查。當我們置身於中山市400多處大小不一的神廟裡(截止到2007年,中山城鄉共有486處神廟),看到民眾圍繞神靈所舉辦的諸多活動時,不得不對30年來民間廟宇復興的強勁勢頭和民間信仰的蓬勃發展感到驚訝。驚訝的是為何有如此眾多的神廟,民眾又為何有如此高漲的熱情投入到民間信仰的敬拜中去?
民間信仰的地位和作用
民間信仰是一個長期以來被忽視但卻是我國最重要的宗教信仰傳統,民間信仰的存在滿足了絕大部分中國人的信仰需要。傳統的儒釋道三教的普及,也是一部向民間信仰靠攏、走近的歷史。上世紀90年代以來,歐美學界甚至開始把中國各地的民間信仰當做與儒釋道三教享有共同基礎,與三教相併列且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構成中國傳統社會第四傳統的部分。學者們已逐漸摒棄把民間信仰只單純地視做庶民信仰、草根信仰的做法,而傾向於將其視為全體中國人的精神信仰。我們的田野調查也從一個側面證實了這種看法不無道理:我國社會中長期存在的民眾的日常信仰,其作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對於大眾百姓的思維方式、社會關係及政治行為等都有極大的影響。
對於大眾而言,信仰並不是高深的學問,並不需要有系統的學習和掌握才能建立起來,信仰是一種直截了當的情感,無需任何深沉的思索。他們對神靈的信仰顯得質樸單純,宗教情感儘管缺乏理性思索的成分,卻不乏執著。從人們信仰的“外化”儀式上,可以看出他們在其中所寄託的宗教精神。而從人們在民間信仰中“所寄託的宗教精神”這一點說明,無論經濟怎樣發展、科學怎樣昌明,人類也無法從生存的焦慮中完全獲得自由。信仰作為人們的終極關懷或使人安身立命的意義系統在現代社會仍然擁有巨大的生存空間。即使在物質與消費文化甚囂塵上的當代,人仍然有對精神、對超越的追求,這就是人的高貴所在,也是為什麼宗教在今天的世界各地仍很活躍的原因所在。
對百姓而言,今生與來生、自然與超自然、肉體與心靈,從來就不是彼此分割、完全對立的。人們可以在舒適的房間裡享受現代化帶來的種種便利,也可以在自己的生活空間,如在家裡和村子中專門留出一小塊地方來祭拜神靈,在世俗與超自然的世界間穿梭自如。傳統的超自然思維和現代化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共融共生的。尤其在民間,人們的思維及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包括民間信仰在內的大眾文化、傳統文化所塑造,而不完全是由現行教育制度所塑造的。
從宗教生態的角度而言,民間信仰是中國五大宗教均衡發展、關係和諧的共同基礎。中國民間信仰往往融儒、佛、道和其他宗教於一體,其多神性、多教性、和諧性無形中制約著、推動著五大宗教的發展規模和風格,不使一神教過度膨脹,又使各教互相尊重,共同發展。
宗教的民間化也是現代和未來宗教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從世界宗教發展新趨勢看,民間信仰或民間宗教與主流宗教之間的界限正在消失,甚至主流宗教也正在不斷民間化、民族化、地區化、生活化,成為民眾的一種精神生活方式。這一過程將會持續下去。放眼近現代的人類社會,政教分離、科學與宗教分離、教育與宗教分離等是總的趨勢,傳統宗教因此縮小了活動範圍,政治身份被淡化。如在美國,基督新教相對於天主教便具有教派多樣化、活動社群化的特點。基督教在西歐更是散化在世俗之中,有形制的活動越來越少了。而在臺灣,作為合法的宗教社團是很多的,既包括傳統宗教如佛教、道教、基督教等,也包括新興宗教如天帝教、天德教、軒轅教等,它們都是合法的、平等的宗教,原有的主流與民間的界限已十分模糊。媽祖崇拜在大陸被視為民間信仰,其在臺灣的主流地位卻無可置疑,而且成為兩岸一家的重要文化紐帶。由臺灣的經驗推斷,經過改革、最佳化的民間信仰或民間宗教(包括組織化的和民俗性的民間宗教),是可以與當代社會相適應的。
民間信仰多寓於鄉村社會的生活方式和民俗習慣中,透過其場所和活動,有效地推動了農村社群自我組織的形成和自我管理的完善,成為凝聚我國鄉土社會族群向心力的精神家園,也成為維繫鄉村秩序的紐帶和開展社群活動的中心。以廣東中山為例,神廟成了當地社群的公共場所。以神廟及其周圍的空曠地帶為中心興建一些娛樂休閒設施,諸如搭建簡易戲臺,安放健身器械,擺放棋桌、牌桌、茶桌等等,這對老年人頗有吸引力,他們在平常的日子裡也常來此消遣。民間的廟會或神誕是一年中最為隆重的拜神活動,此時神廟不僅是舉辦慶典和祭拜活動的主要場所,而且是娛樂中心和收款總部。這時神廟除了是一個“熱鬧的社會活動中心”外,也是一個人們能把個體與宇宙、個體與神聖的存在以及個體與他人的存在相聯絡,因而從中找到安慰和感受到“集體亢奮”的“神聖中心”。廟會基本上都是全村參與,也有鄰里近村的人前來助勢助興。透過這些儀式和共同的參與,人們從中感受到美好的生活遠景,即創造精神支撐、信任和希望的共同家園。正因為如此,在民眾的日常生活中,神靈是不可或缺的,神靈在民間生活場景中扮演的角色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正確認識民間信仰
民間信仰是我國曆史上長期存在並將繼續長期存在的一種宗教現象。作為一種不從屬於任何一種宗教的、民族特色鮮明的本土信仰資源,它在社會主義和諧文化構建中具有不同於制度化宗教的地位和作用。社會主義和諧文化應當是多元共存、相互尊重、相容幷蓄、相互交流和協調發展的文化形態。民間信仰作為我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是我們建設民族道德信仰體系的精神內涵之一,因而要大力弘揚其蘊含的優秀民族傳統文化。與此同時,應理性評估民間信仰的社會地位,充分發揮其正向功能,引導民間信仰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相適應,放棄對民間信仰不必要的歧視和不公正待遇,給予它應有的地位,使之獲得與其他宗教信仰平等的發展空間,使我國民眾的信仰空間仍然保留著傳統的文化精神。而在民間信仰走向復甦,在承認民間信仰的合法地位、保護信眾進行規範有序的信仰活動及其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又應加強引導,抑制其負向功能,興利除弊,並不斷創新民間信仰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