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憲法》規定: “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對自己的人身具有佔有權,具有支配自己勞動力的權利。《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平等就業,是指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提供均等的就業機會,並以同等錄用標準錄用。為了貫徹這一原則,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視,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就業的權利。實行平等就業原則,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體力和技術水平、生產經驗,自主地選擇用人單位,有利於打破城鄉就業的二元結構,有利於人才合理流動,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體現了民主、自由、平等原則。
退伍的意思是:軍人退出現役 。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軍人。又專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義務兵退出現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 ,建立了定期的徵兵、退伍制度。195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進行義務兵退伍工作 。
自主擇業的意思是:指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透過各種渠道自謀職業。擔任師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擔任營級以下職務含科級以下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且軍齡不滿20年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採取計劃分配的方式安置。
1、服從社會需要的原則,服從社會需要的原則要求一個人在選擇職業崗位時,應把社會需要作為出發點和歸宿,以社會對個人的要求為準繩,去認識和解決擇業問題。
2、發揮素質優勢的原則,在確定了擇業首先要服從社會需要的前提下,擇業者應主要遵循發揮素質優勢的原則。擇業時求職者的擇業目標的最佳切合點是,一方面是求職者素質達到或超過了職業的要求,另一方面擇業的目標適合自身素質的發揮。即我們常常講的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3、有利於成才的原則,在擇業原則中,如果說服從社會需要是前提,發揮素質優勢是標準的話,那麼,有利於成才則是擇業的最高原則。人才是指勞動者掌握現代科學技術知識技能、具有創新能力、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的那一部分。誠然,大學生畢業時已具備了一定素質,形成了一定的潛力,這無疑是成為人才的基礎條件。但能否成為人才,這要看是否取得了超出了一般人勞動的創造性勞動成果。這就是說,要成為人才必須透過勞動創造。
4、爭取及時就業的原則,近年出現了部分大學生畢業後不能及時就業的現象。此種現象的出現既有社會方面的原因,也有畢業生自身方面的原因。大學畢業生不能及時就業,不僅造成了人才的閒置與浪費,不利於社會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社會的安定團結;同時也會給學生及其家長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和一定經濟壓力,不利於畢業生身心健康、事業發展和家庭幸福。這個問題必須由高校、社會用人單位、畢業生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有效解決。
嚴峻的就業形勢,會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有的人甚至出現焦慮、不自信,不敢面對現實。事實上,在生存與發展的問題上,首先自然要考慮生存。
走出校門先選擇一個崗位,解決個人的基本生活問題,這對剛剛走出校門的畢業生來說非常現實,而且也有利於樹立就業信心,減輕就業心理壓力。 就業是擇業的基礎,擇業是就業的最佳化。 ...
1、 文章開頭一段的某一句話在文章中的作用,中間某段或句的作用,最後一段某句的作用。
對於這種題型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對於第一段的問題,從結構上來說,是落筆點題,點明文章的中心,開門見山,總領全文,或起到引起下文的作用;從內容上來說,是為下文作鋪墊和襯托,為後面某某內容的描寫打下伏筆。中間某段的 ...
以語文閱讀技巧為例:1、通讀全篇,大致瞭解。第一遍先整體粗略閱讀全文,大致瞭解文章大意即可,做到心中有數。
2、審清題意,回讀原文。在對文章有了整體把握後,我們再仔細閱讀題幹,找出每一題的出題點,回讀原文,將題乾和文章對應起來。
3、理清要點,認真答題。抓住對應的關鍵詞句,組織好語言作答。 ...
自主招生選拔由高校自行組織,一般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透過自主招生選拔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在高考錄取時可獲得20分或不等的優惠。
統招:統招應該是指計劃內的招生,也就是說普招的學生是沒有經過招辦錄取的考生,而統招的學生是經過招辦正式錄取的考生。
自主招生是學校為招攬優生設立的考試,就是說如果你有 ...
1、文章開頭一段的某一句話在文章中的作用,中間某段或句的作用,最後一段某句的作用。
2、文章表達了作者什麼樣的思想感情?這需要根據文章的具體內容來回答,常見的有歌頌、讚美、熱愛、喜愛、感動、高興、渴望、震撼、眷念、惆悵、淡淡的憂愁、惋惜、思念(懷念)故鄉和親人、或者是厭倦、憎惡、痛苦、慚愧、內疚、痛恨 ...
1、首先,要仔細閱讀。閱讀理解,顧名思義就是閱讀和理解,所以,要做好語文閱讀理解。
2、其次,要深入理解。閱讀理解的另一方面是理解,這是比較重要的一方面,在閱讀的基礎上理解文章內容,這是做好閱讀理解的重要一步。
3、再次,基本題型的答題方式與對文章的理解結合起來。
4、最後,答題要全面。要想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住房優惠政策如下:
第五十條軍隊轉業幹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統籌規劃、優先安排、重點保障、合理負擔的原則給予保障,主要採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現有住房或者租住週轉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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