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權威性是指一國憲法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內容包括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的根本行為準則等方面”。“憲法至上”是與法律至上緊密相連的。對法治而言,“世界上各國的國情是千差萬別的,但任何一個國家,只要選擇了法治的道路,而且搞的是真正的法治,就必須具備一個共同的條件,那就是: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而憲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則的核心“,憲法的層次,地位和效力都是最高的,因為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據,都不能與憲法的規定相牴觸”。即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的根本行為準則”
憲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資產階級憲法體現資產階級民主,社會主義憲法體現社會主義民主。 資產階級憲法同資產階級民主政治不可分割。
因為,憲法與民主緊密相聯,民主主體的普遍化,或者說民主事實的普遍化是憲法得以產生的前提。而且基於憲法在整個國家法律體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憲法確認的基本內容主要是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和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可以說憲法是民主事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正如毛澤東同志指出:“世界上歷來的憲政,不論是英國,法國,美國或者是蘇聯,都是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實以後,頒佈一個根本大法,去承認它,這就是憲法。”
憲法是民主事實的記錄,成立了一個民主社會本身就是一個民主事實,然後用憲法的法律形式將這個事實固定下來,就形成了民主事實的法律化。
憲法本身是國家制度的原則性規定,而憲法的基本原則又是建立國家制度的原則,一切憲法的內容都要以憲法的基本原則為指導建立。
所以,憲法的基本原則又被稱為“立國精神”,一部憲法可能要經常修改,但這種立國精神則不能修改,否則就等於重新制定憲法了。
人民主權原則也叫做主權在民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家也叫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
“主權”觀念最早由布丹在《國家六論》中提出,認為主權是君主的當然權力,是國家的最高權力。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首先,憲法是在政治鬥爭中取得了勝利的那 ...
憲法是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規定國家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基本原則,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國家根本法。它的本質如下:
1、憲法是人民組成國家的契約,它是構造國家之法。
2、憲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權,它是人權保障之法。
3、控制政府權力是憲法保障人權的手段,它是控制權力之法。 ...
憲法是民主的產物,憲法意識是憲法的思想狀態。是人類民主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過程和步驟,它對於憲法產生的推進作用也就是憲法意識對憲法產生的積極意義,就是其作用了。確認和鞏固作用憲法是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它將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確認下來,將統治階級在各方面的意 ...
我國的憲法是高於一切法律之上的,是一切法律的行為準則,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那就是人民當家做主,堅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且憲法為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實現規定了必要的保障。
憲法(constitution)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 ...
1、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2、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具有最高的律效力;
3、普通法律和法規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4、違反憲法的法律無效;
5、憲法的制定與修改更嚴格;
6、憲法是執政黨的根基,是執政黨行使國家權利的源泉。 ...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 ...
權力、權威和合法性的關係:
(1)權力,權為衡器,權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
(2)權力有三個屬性:公權(政府)、私權(市場)和共權(社會)。相互之間相互制衡。以正向運作。
(3)權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權力是指某種影響力和支配力,它分為社會權力和國家權力兩大類;狹義的權力指國家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