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有必要從人類社會發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認識社會公正問題;
2、社會公平,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應著眼於構建穩定協調的社會秩序,建立健全有利於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使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有序的狀態下不斷得到調整和解決,使社會公平正義切實得到維護和實現。
1、社會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有必要從人類社會發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認識社會公正問題;
2、社會公平,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應著眼於構建穩定協調的社會秩序,建立健全有利於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使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有序的狀態下不斷得到調整和解決,使社會公平正義切實得到維護和實現。
政府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方法是要在促進發展的同時,把維護社會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從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從收入分配、利益調節、社會保障、公民權利保障、政府施政、執法司法等方面採取切實措施,逐步做到保證社會成員都能夠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參與社會生活,都能夠依靠法律和制度來維護的正當權益。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社會各方面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
社會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有必要從人類社會發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認識社會公正問題。
基本含義:
1、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標,也是一個文明社會進步的標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實踐,明確提出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切實維護與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
2、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指出,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強調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這使我們對制度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深化,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將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