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的物上代位權是指: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並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對於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等是可以質押的。股權質押的標的就是股權。
物上代位權一般是指物權擔保中擔保物因意外損害或其他原因,使擔保物消失而換來賠償金,擔保權人仍享有的對擔保物換來的該賠償金的擔保物權。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前段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物上代位權是代位求償權,屬於債權的代位權。物上代位權是物權的代位權,在性質上有區別。物上代位權一般是指物權擔保中如抵押和質押,擔保物因意外損害或其他原因,使擔保物消失而換來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時,擔保權人仍享有的對擔保物換來的該賠償金或受讓款等其他財產的擔保物權。
物上代位權和代位求償權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物上代位權是指擔保物因意外損害等原因致使擔保物消失,因此換來的賠償金,則擔保權人仍享有對該賠償金的物權。保險代位求償權,是因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賠償金自支付日起,相應取得向第三方索賠的權利。
2、權利性質不同。代位求償權屬於債權的法定轉讓,代位權 ...
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擔保物權是指他物權或限制物權的一類。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權利作為標的物而設定的限定物權。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71條,擔保物權的適用範 ...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時效為債務人的債權到期,在債務人債權到期至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都可以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 ...
第一,商物分離:就是在物資流透過程中,將商流和物流活動分別開來進行。
第二,同一筆物資的流通活動包括兩個方面:
1、商流活動:洽談、支付等;
商流的特點:靈活、機動、活躍、相對成本低。
2、物流活動:運輸、儲存等。
物流的特點:費人、費事、費成本。
第三,因此,為了活躍交易,又為了 ...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2、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3、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4、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
《合同法》 ...
債權人作為原告在行使代位權訴訟過程中,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有:
首先,債權人對代位權訴訟中存在的兩個合法債權關係必須舉證證明,
其次,債權人應舉證證明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給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事實。這一事實的證明,應注意這幾個方面:
1、債務人的債權是否到期。這是因為,只要是債務人的債權到期,即可行 ...
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次債務人)主張權利,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代位權是一種法定債權的權能。無論第三人是否約定,債權人都享有此種權能。
代位權的成立要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