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申請透過的,於次月15日後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透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
2、失業補助金領取申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就業創業證》;實名制銀行結算戶簽帳金融卡或存摺;本人書面申請。
1、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申請透過的,於次月15日後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透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
2、失業補助金領取申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就業創業證》;實名制銀行結算戶簽帳金融卡或存摺;本人書面申請。
1、首先,由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由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其次,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失業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再次,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申請人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5、最後,辦理完成後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1、註冊。首次進入平臺的使用者需要註冊開通帳號,如下圖所示,點選“註冊開通”出現註冊框,填寫資訊(*為必填項)並點選開通。
2、登入。開通成功後,帳號為地稅電腦編碼,初始密碼為地稅編碼後6位,首次登入系統需要繫結手機號並修改初始密碼。
3、初始登記使用者前往。業務辦理--新參保登記--名單新增,逐條登記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名單(系統會提供部分參保人員名單,對於沒有在名單中的人員,請在“手工錄入”或者“業務辦理--新參保登記(批次)”中辦理新參保登記。注:名單新增裡如果資訊有誤要修改的,可以在“手工錄入”裡重新錄入,系統會自動覆蓋。
4、提交申報。人員登記完畢後點擊“提交申報”,線上提交就業中心稽核。
5、系統稽核。稽核時間一般為1個工作日。可在“業務辦理--未稽核資料查詢”及“相關查詢”中,查詢稽核進度及稽核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