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兩年離婚彩禮錢是否能要回需要看是否符合彩禮退還的條件。根據《婚姻法》規定,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離婚時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需要看是否滿足以下條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離婚時關於嫁妝的處理問題,要看嫁妝是否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的根本區別是財產取得的時間。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即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後,則屬於婚後財產。
在贈與行為發生一年後不能要回。贈與人對該房產的贈與行為享有撤銷權,但此項權力有效期為一年,倘若該贈與的房屋已辦理了合法的過戶手續,那該房屋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變,則不能隨便撤銷贈予行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 ...
可以的,彩禮也叫聘禮,都不結婚了,那這個也就不能算聘禮了,當然能要回。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 ...
很多人經所謂的朋友、分配老師介紹工作,開始說的天花亂墜,介紹費收的也不少,最後安排的工作確實天差地別。令人非常不滿意,這種情況被騙後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退還介紹費。步驟/方法1如果介紹人只是偶爾幫人介紹工作收取介紹費,那麼收費主體是合法的。屬於正常的勞務費。
2如果介紹人經常從事這種介紹工作收取介紹費的事 ...
如確已發生借貸關係,但沒有欠條,仍然可以起訴。
一般來講,起訴只需要滿足起訴條件就可以了,借條作為其中的證據,是不影響起訴的,但是可能對最後的判決產生影響。想要自己的主張得到法院支援,必須提供充分、必要的證據,否則可能面臨敗訴的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 ...
沒有借條,如果有其他證據也能夠受法律保護,如果有其他合法證據,沒有超過訴訟時效錢就能要回來的。
透過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比如欠款錄音、手機簡訊、QQ、微信等聊天記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 ...
八週歲以下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論打賞多少錢,家長都能要回來;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實施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也就是說,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打賞主播,金額較少的,不可以要回,金額較大的,需 ...
一般結婚後再離婚的情況,彩禮是不予返回的,但登記結婚一個月離婚,未形成單獨、穩定住所,無財產混同情況,可以退回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