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為:
1、事故發生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3、根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獲得賠償;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為:
1、事故發生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3、根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獲得賠償;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工傷賠償要走的流程,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後,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3、持鑑定結論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待遇,獲得工傷賠償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賠償申請流程是: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
3、憑工傷認定申請表、診斷證明書等材料向設區的市場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評定傷殘等級;
4、按照規定去辦理單位進行辦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