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報流程是: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申報流程是: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納稅申報流程: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1、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6、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專案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專案,計稅依據,扣除專案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專案及稅額、應減免稅專案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7、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8、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1、個稅申報,需要有稅寶U盾輔助才行。首先,插入攜稅寶U盾在電腦上,電腦一定是要連外網的才可以操作哦。因為要升級安裝軟體之類的。
2、啟動之後,我們按照操作步驟點選進去,記住自己單位的登入名跟密碼,不知道的話可以打電話諮詢軟體負責的聯絡人。選擇個稅申報。
3、進去之後,我們可以看到有個填報表。人員登記是要把單位的人員名單錄進去,可以選擇匯出模板填好資訊後再錄進去。這主要是關於人員增減變動的操作。我們可以點選人員修改,把基本的資訊錄進去。帶紅星的是一定要錄的。
4、接下來就是報表填寫。如果之前有申報歷史資料,且沒有人員變動,那麼可以直接匯入歷史資料申報。如果沒有,我們可以選擇把新的模板資料匯入進去。
5、填好後,我們點擊發送申報,並等待獲取反饋。接下來我們就點選網上繳款,這個是單位跟繫結的銀行、個稅系統簽訂的三方協議,所以如果扣款成功後,即申報成功,銀行那邊會有代扣的金額憑單返回給財務對賬,這個個稅就申報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