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該案件的管轄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姓名、住址、職業、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情況;申請請求和事實根據;委託代理人的資格及代理許可權;申請日期等。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節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內部的勞動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單位註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勞動仲裁要請律師,可以委託律師代理,也可以自己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來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為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為45天-60天。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勞動仲裁受理後,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 ...
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不要錢。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部予以保障。 ...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爭議。而勞動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只能去找勞動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然後,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仲裁法:
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勞動關係適用於以下勞 ...
申請勞動仲裁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因為勞動者相對用人單位而言,屬於弱勢群體,且在社會實踐中,勞動者合法權益受損害的情況時有發生,需要法律的傾斜保護。為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法律規定了勞動仲裁前置程式,即關於勞動爭議糾紛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應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勞動爭議仲裁 ...
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的計算,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人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到了侵害,這是其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的基礎。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以權利人的權利客觀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觀上已知曉權利被侵害的事實為構成要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