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是:
1、聯絡前用人單位的人事,要求對參保人做出社保減員申報操作;
2、準備資料,本人或代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去轉出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業務;
3、接收地辦理轉入手續,社保辦機構對材料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將根據不同業務需要,生成聯絡函,以後環節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絡直至辦結。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關於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是:
1、聯絡前用人單位的人事,要求對參保人做出社保減員申報操作;
2、準備資料,本人或代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去轉出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業務;
3、接收地辦理轉入手續,社保辦機構對材料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將根據不同業務需要,生成聯絡函,以後環節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絡直至辦結。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係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係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稽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第十條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時,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做好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轉出後,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辦理機動車轉移手續的步驟如下:
1、核對發動機和車架號是否鑿改、是否與原檔案相符、是否盜搶機動車等;
2、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提交轉出及轉入人的身份證明、與本車輛有關的證件;
3、回收舊車牌照,發放臨時牌照;
4、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領取機動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