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辦理需要的手續流程如下:
1、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2、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
3、其養老保險關係將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絡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線在一起了。
社保轉移辦理需要的手續流程如下:
1、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2、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
3、其養老保險關係將由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與現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絡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線在一起了。
個人社保辦理需要的手續是:
1、選擇繳納保險基數標準,填寫社會保險個人資訊登記表,提交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2、簽署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協議書,並核對社會保險個人資訊登記表,戶口所在地社保局辦理。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1、申報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申報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建設專案立項批准檔案(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規劃設計方案和主要樓層或戶型平面圖、剖面圖(影印件)(1份);已完成基礎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
4、《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影印件)(1份);商品房預(銷)售方案(方案中應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交付使用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原件)(1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驗原件交影印件)(1份)。
5、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預售條件的工程進度證明(原件)(1份);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表;建築施工許可證;工程建設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