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辦理需要的手續是,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辦理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兩張一寸照片等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辦理需要的手續是,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辦理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3、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兩張一寸照片等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六條,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協議離婚辦理需要的手續是:
1、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提交相應的材料,填寫離婚申請書;
3、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
4、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協議離婚辦理需要的材料是:
1、雙方的戶口薄;
2、雙方的身份證;
3、雙方的結婚證;
4、婚姻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流程有:
1、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先進行房屋評估: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時候需要申請人持房產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