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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在學校摔傷誰負責

如果孩子在學校摔傷誰負責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

  如果學校未盡到職責由學校承擔,具體處理辦法要分析具體情況。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十週歲以上十八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小學生在學校受傷誰負責

  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規定, 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依法確定。 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後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

僱人擦玻璃摔傷誰負責

  僱人擦玻璃摔傷的話,那麼負責人一般是僱主。具體而言,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僱主應該承擔責任,如果僱傭人自身存在過錯的,那麼可以減輕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係。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如果離婚孩子判給的機率大些

  離婚小孩的判決視情況而定:   1、判給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給女方。   2、判給男方或者女方。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隨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輪流撫 ...

如果孩子學校被排擠了該怎麼辦

  家長如果發現,孩子被別人排擠了,該怎麼辦?   平時要多關心,留意孩子細微的變化。及時的發現孩子的異常,不喜歡上學了,或者是每次上學回來後,都不怎麼高興。   當孩子跟父母說,別人不跟他玩時,家長要重視。也不要太緊張,家長一緊張,孩子就會容易害怕。有的時候會因為害怕,反而不敢開口。   各個孩子有各自的性 ...

在商場抓小偷時摔傷該找負責

  一般情況應該首先找侵害者也就是偷其東西的人索賠。如果商場保安見狀未理睬,那麼商場未盡到安保義務,在偷東西的人不能盡到賠償義務時,商場要承擔補充責任,把未能補償的予以補充,其後可以向偷東西的人追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 ...

小學生在學校打架受傷負責

  小學生在學校打架受傷責任誰負責,首先是需要區別不同的情況:   1、如果是因為學校的過錯給孩子造成了傷害,那麼學校是肯定要負責的。   2、如果是因為學校裡的第三人給孩子造成的傷害,學校也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也還是要對孩子負責,同時第三人要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 ...

孩子在跆拳道課上受傷負責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

家暴如果離婚孩子會跟

  家暴如果離婚孩子會跟沒有過錯的另一方,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因為家暴一方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只有無過錯一方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 ...

離婚後孩子闖禍負責

  侵權責任由父母共同承擔,因為雖然離婚了,但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孩子闖禍給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失的,監護人應當共同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