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一方私自借款,金額較大的一般認定為個人債務。如果金額較小或者債權人能夠證明該筆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話,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內一方出軌的離婚方式是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婚內轉移財產的認定:
1、短時間內有大額資金的進出;
2、且大額資金的進出不能做合理解釋;
3、該筆大額資金的進出與離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顯異常的,即大額資金的進出不是常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一方出軌,並不一定能少分財產。但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 ...
如果出軌行為構成法律上的重婚,或存在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 ...
夫妻一方婚內出軌的,孩子怎麼判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一般情況下,無過錯方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主要是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進行。
原則上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主要依據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長的原則。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該子 ...
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能抵押。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 ...
有兩種辦法:遺囑約定和夫妻財產約定。
1、遺囑約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公民生前可以訂立遺囑對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進行處分。在訂立遺囑時,可以將財產留給自己的繼承人,寫清楚與繼承人的配偶無關。
2、夫妻財產約定:
在被繼承人生前未訂立遺囑時,為了避免婚內繼承 ...
一方婚內出軌不影響財產的分割,但是法律明確規定,因其他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訴訟離婚的,法院會根據財產實際情況,根據女方的、無過錯方的權益進行判決。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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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個人財產出借給對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個人事務的,無關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照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規定處理。
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個人事務的,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