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方寫的保證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保證書的內容是否有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法律強制性規定,還要判斷保證書是否屬於真實意思表示等;如果一方寫的婚內保證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簽字訂立,簽訂的內容也不違法的話,那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
判斷一方寫的保證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保證書的內容是否有違反社會的公序良俗、法律強制性規定,還要判斷保證書是否屬於真實意思表示等;如果一方寫的婚內保證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簽字訂立,簽訂的內容也不違法的話,那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
婚內借條是否有效,首先應當看借條是否是夫妻間真實的意思表示。夫妻關係成立之後的所有財產都是共同財產,債務也是共同承擔的,不過在我國是可以進行婚前財產約定的,如果雙方在結婚之前就已經約定了在結婚之後雙方的經濟互相獨立,並不存在共同財產概念的話,那麼兩個人就是獨立的經濟個體,也就是兩個普通的自然人,那麼借條就屬於普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當然是有效力的。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進行財產約定,而且也沒有個人名下婚前財產的,這種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部債務要視該筆款項的用途而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意思就是錢是一起賺的,並且可以一起花,所以如果借條當中的這筆款項是用於共同的家庭生活,那麼借款人和被借款人都是受益人,此時就不存在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借錢,這種情況雙方都有受益,此時的借條就是沒有效力的。
借條的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生效的條件:
一、協議的簽訂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且所表示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實意思,不存在脅迫、欺詐等事由。
二、除了協議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外,還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序良俗。
三、原則上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但如果協議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