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證據的判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證據:
一、儲存電子證據;
二、儲存文字證據;
三、採集視聽證據;
四、採集現場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婚內出軌證據的判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證據:
一、儲存電子證據;
二、儲存文字證據;
三、採集視聽證據;
四、採集現場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以下情形無過錯方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有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婚內出軌需要的證據有: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3、照片、影片(取得必須合法)。
4、證人證言等。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