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債務原則上屬於個人債務,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債務屬於其個人債務,離婚時也是由其個人償還,債權人只能向特定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張。但是,之所以認定一方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是因為我們自然地推定婚前債務系用於一方個人發展。也就是說,如果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比如用於了家庭日常開銷,則此筆債務的性質也應當轉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對其都有清償義務。這裡所說的“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都有清償義務”,是指:對外,夫妻雙方對債權人都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對內,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進行等額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前財產離婚時法院一般會判決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則按當時的出 ...
男方婚前財產一般是不用分配的,是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婚前財產離婚時一般不分配,為一方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 ...
婚內債務分為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需要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 ...
婚前債務婚後處理的情形及方式如下:
1、夫妻婚前債務。《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負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是轉化為了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也是要承擔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