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可以過戶給對方,此時視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1、雖然說婚前的財產,離婚後對方是不可以主動要求分割的。但是婚前財產離婚時是可以給對方的。
2、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3、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前財產離婚給對方了有效。婚前財產雖然離婚時不能分割,但是一方自願贈與另一方是可以的。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不需要。雙方婚前財產在結婚後還是歸屬於個人,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夫妻離婚時,只是針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個人財產是不分割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 ...
解除婚姻關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會對屬於婚前財產的部分進行分割。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 ...
在財產交付前或者具有法定撤回情形的可以撤回。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2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 ...
婚前財產在協議離婚書不需要體現,因為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涉及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 ...
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是夫妻自願選擇的,不是必須進行的。
婚前財產約定進行公證更為可靠,能更好的保護各自的財產,減少糾紛。目前的婚姻法及其解釋規定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不會因為雙方結婚而改變其歸屬。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 ...
婚前財產離婚時法院一般會判決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 ...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了一方的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但是十七條規定了,婚後一方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婚前創辦的公司是個人的,股權也是個人的,但是結婚之後,個人經營公司所產生的收益,包括股權的分紅、配股、股權增值的部分等等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