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另外根據《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由此可見,遭遇家暴時既可以向居委會或村委會求助,更要及時報警,必要時還要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另外根據《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由此可見,遭遇家暴時既可以向居委會或村委會求助,更要及時報警,必要時還要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婚姻中遇到家庭暴力的處理方法有:
1、遠離家暴者;
2、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
3、去婦聯、居委會請求幫助;
4、去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當丈夫對妻子第一次實施家庭暴力的時候,妻子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1、報警求助,保留報警回執;
2、驗傷保留病例資料。
做以上的事有兩個目的,
一、可以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把妻子打成輕微傷的,要拘留,打成輕傷以上的,要負刑事責任。
二、保留下了他家庭暴力的證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實施家庭暴力方賠償精神損失。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