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怎樣的
婚姻法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怎樣的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西方父母與子女關係有哪些差異
中西方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差異:
思想方面:中國父母一般比較務實但相對保守、批判性稍差;而西方父母則主張自由、創新、開放的思想。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富有批判性。
在生活方面:中國父母重實際,而較少追求生活上的享受;而西方父母則富於幻想,較為重視享受,喜歡追求生活上的新異刺激。
在家庭責任感方面:父母一般對家庭非常負責任,並願意對家庭做出全部犧牲,喜歡子女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體制,認為子女必須孝順服從父母;而西方父母重視個人的享受和自由,喜歡個人組成的小家庭體制,並認為子女的意見應該受到父母的重視。
在政治方:中國父母不大讚成參與政治,對政治活動一般都採取迴避態度,而西方父母喜歡參與政治,對社會的不滿現象願意發表意見並希望自己的意見能得到有關方面的採納。
在人際交流交往方面:中國父母都比較保守,把男女之間的交往看作是一件嚴肅的事;而西方父母則喜歡廣泛交友,對與異性交往看得很淡。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離婚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會消除嗎
離婚後,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會因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 ...
描寫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人故事
地震中的父母與子女的感人故事:
當搶救人員發現她的時候,她已經死了,是被垮塌下來的房子壓的,透過那一堆廢墟的的間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勢,雙膝跪著,整個上身向前匍匐著,雙手扶著地支撐著身體。當人群走到下一個建築物的時候,救援隊長忽然往回跑,邊跑變喊“快過來”。他又來到她的屍體前,費力的把手伸進女人的身子 ...
如何處理好與父母的溝通關係
1、常懷感恩。應該懷著感恩之心對父母說每一句話,想想弟子規中“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父母教,須靜聽,父母責,須順承”。
2、尋找根源。瞭解與父母的矛盾的根源在哪,然後分析如何才能儘量使意見達成一致,這個時候不妨把問題列出來,可以使方向更加明確。
3、瞭解父母。分析父母的脾氣,運用適當的說 ...
父母可以要回贈與子女的錢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錢還沒有贈與子女,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錢已經贈與子女,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 ...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斷絕嗎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即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第二類是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不可以人為的解除的。
擬製血親父母子女關係即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所形成的父母子女關係。這種關係通常情況下是可以人為解除的。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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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父母與孩子斷絕關係
法律上不可以與父母斷絕關係。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屬於自然形成的血緣關係,而不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所以是不可以透過法律來解除或斷絕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可否解除
父母子女的關係在一般情況下,如父母離婚等,是不能解除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式或法律規定,父母子女的關係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養,則父母子女的關係依法消除。
(二)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生父或生母與繼母或繼父結婚而形成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