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債務不一定雙方共同承擔。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債務另一方不進行承擔。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家庭生產、生活、經營等事宜,而只是用於個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沒有承擔的義務。如果在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用於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條件、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事宜上,夫妻離婚時應共同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一)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主的除外。
(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一方未經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債務。
(四)其他應由個人承擔債務
(五)對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
婚前欠的債屬於個人,不屬於雙方共同債務。婚後債務,而且必須用於共同生活,才屬於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了婚前債務婚後不是共同承擔,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由個人清償。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不需要共同承擔。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一方婚前欠有的債務,是 ...
一般而言,婚前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一方承擔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但婚前個人債務由債務方承擔清償責任,是與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相對應的。如果夫妻一方將婚前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這時,一方婚前債務性質也因財產性質的變化而轉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最 ...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清楚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而夫妻之間婚前欠款,是在婚前就已經形成,婚後仍應當償還,不因形成夫妻關係而直接混同。夫妻雙方在婚前產生的債 ...
夫妻共同債務分配可以由雙方協商也可由法院依法判決,承擔的方式有:
1、約定共同承擔,對協議離婚時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
2、協議分擔,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 ...
離婚後夫妻雙方承擔債務的情形有:
(一)共同債務: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個人債務:男女一方婚前的個人債務以及一方在婚後所負的、與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應由本人負責清償。按照雙方約定由個人清償的債務,也由本 ...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夫妻離婚時的共同債務,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