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婚後財產公證的程式是怎樣進行的

婚後財產公證程式有哪些

  婚後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及手續有:

  1、首先,辦理婚後財產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個人的身份證明;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當事人可於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領取公證書。

婚後財產公證的程式是怎樣進行的

  婚後財產公證的程式為:

  1、申請與受理。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宣告、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2、審查。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3、出具公證書。

  根據《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一般什麼情況辦理婚後財產公證

  《婚姻法》還規定,夫妻可以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到公證處辦理婚後財產公證的有兩種情況,如下:

  1、將彼此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變為夫妻共有財產;

  2、將婚後雙方共有財產明確劃分。

  對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公證的申請者,原因包括夫妻之間婚姻續存期間發生微妙變化,另一方擔心離婚後自己的經濟利益受損;再婚者,如再婚後一方財產多、另一方經濟條件差等。


如何做婚後財產公證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見證下,在婚 ...

婚後財產公證是怎麼收費的

  婚後財產公證收費標準為400元/件。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收取,即每件收取200—400元. ...

婚後財產可以進行公證

  可以進行公證。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婚前財產始終歸其各自所有。《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婚後財產公證首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不滿足的,無法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   1、必須是合法結婚的 ...

婚後夫妻雙方可以做財產公證

  婚後夫妻雙方可以做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

婚後如何做財產公證

  雙方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並且要攜帶下列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法律依據】   《公證 ...

婚後可以做財產公證

  一般,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後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   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   雖然夫妻結婚後是可以做財產公證的,但是要考慮雙方的意思,   夫妻之間要多進行溝通和商議,不能一意孤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 ...

婚後財產該怎樣分割

  在一般情況下,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平均分割,婚前個人財產不做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 ...